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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任社宣)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形成广覆盖、全方位、多层次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局面,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具体评选范围、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等,并对各地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该表彰每5年开展1次,每次表彰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100个、先进个人300名。表彰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并适时召开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暨经验交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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